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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在地铁车厢内蹲坐时,被摔倒男子压伤致骨折并构成十级伤残,起诉地铁运营方后获赔15万元

发布时间:2026-01-16 21:06:11作者:admin

2024年7月11日早高峰期间,一位女性乘客在搭乘上海地铁1号线时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,便蹲坐在了车厢里。

当地铁进站产生晃动时,站在女子身旁的一名男子由于没拉住扶手,不小心摔倒并压在了女子身上。

女子随后被送往医院,经检查鉴定为腰椎骨折,构成十级伤残。

2025年2月18日,这名女子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,将地铁公司列为被告,要求其赔偿医药费、误工费等各项损失,总计27万元。

她觉得,地铁公司没能确保地铁平稳行驶,也没有对客流进行有效管控,使得那名男子找不到扶手可抓,结果摔倒了还把自己压伤了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该女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理应预见到在人员密集区域蹲坐可能会提高被踩踏、碰撞或砸伤的风险,所以她自身确实没有尽到应有的谨慎注意义务。

不过,法院也明确表示,综合考量当时的车厢环境,该女子的蹲坐行为并未达到对自身安全严重疏忽的程度,应认定为“一般过失”,而非地铁公司所主张的“重大过失”。

最终,法院作出判决,地铁公司需承担七成责任,向该女子赔偿15万元;女子自身则承担三成责任。